经理证+MBA研修证+学籍 中国经济管理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范本)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 完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 名: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与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劳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并承诺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务必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的前提条件 1.甲、乙双方均为本合同的当事人。 2.甲方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资格的用工主体。 3.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不存在欺诈行为,且在本劳动合同签订之时,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尚未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亦不违反有关竞业限制义务,且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足以对本合同的生效和履行产生影响的事宜。 4.受聘于甲方后,乙方能保证所从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会对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侵犯。如有违反,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1.甲、乙双方就合同期限选择以下 类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该期限与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到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届满之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出现法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履行,至 工作完成时止,并以 为该工作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2.本合同试用期尚未结束之时,乙方未对甲方进行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甲方有义务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乙方就转正相关事宜进行通知;在试用期内乙方若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或具有本合同10.2.5条所规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满,且不具有法定续签条件的,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4.如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起始日期非实际用工日期,则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日期起建立,劳动合同与试用期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算。 第三条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所从事工作的具体任务或职责是 。乙方应对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见附件),保证本职工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如因甲方的经营范围扩大而需要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时,双方必须事先协商一致。 3.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等因素,可依法对本条中规定的乙方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进行合理变更。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制定或变更。每天的午餐及休息时间不算在劳动时间内。 2.结合部分岗位的特征、业务的状况,甲方可以在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则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时间自动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依法支付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予调休。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或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加班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4.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加班报酬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5.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婚假、丧假等假期。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出勤,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能把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即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乙方的工作收入是在岗位工作的基础上,加以奖金和津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实际技术业务水平,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收入标准为 元;乙方奖金与其工作数量和质量以及出勤率等实绩挂钩;津贴按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试用期的工作收入为人民币 元。 2.甲方发薪期为当月或次月的 日至 日。甲方对劳动报酬的支付延迟有合理解释的,不属于对乙方工资的拖欠。工资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支付。 3.本条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为税前收入,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岗位地点变化等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且乙方对甲方的决定没有异议。 5.奖金和津贴的执行以甲方内部规章制度为根据。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制订奖金和津贴制度并对其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 第六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 省(区/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按比例进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乙方也应对其所应承担的部分按比例进行缴纳,并由甲方在工资内代为扣除。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限凭证,如有任何后果是因乙方的迟延递交而造成,则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公负伤或非因工负伤或因病离职期间,其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如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假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4.甲方将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地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其他补贴及福利费用,或对其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的制定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政策,甲方会有计划地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同时,甲方也鼓励员工的个人发展,除各种内部培训活动外,甲方对乙方自己参加一些外部的培训活动或课程持鼓励态度。 如为甲方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则双方约定服务期至少为个 月。如乙方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过失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有权让乙方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违约金=(应服务月数—已服务月数)/应服务月数∗培训费总额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外另行签订有培训协议的,则该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为准。 6.甲方可对乙方的各项福利待遇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护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标准,从事工作的环境条件不能危害到乙方的人身安全和人体。 2.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为避免乙方的人身安全和人体免受职业病的危害,甲方将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 劳动纪律 1.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甲方有遵循民主原则对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制订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劳动纪律依据前述制度进行日常管理。乙方应对甲方所制定的前述制度进行严格遵守,否则甲方可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分。 2.甲方将及时公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要求乙方对所公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认真阅读,以保证对甲方的各项信息做到及时了解。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无法阅读,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后的一周之内及时进行阅览。对于乙方因未能阅览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其一切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3.甲方可以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修订其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或者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对于甲方新的制度与原规章制度不一致的地方,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规章制度执行。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财物进行妥善保管,乙方如因任何原因离职,均须将甲方财物归还,包括但不限于电脑、软件、光盘、技术文档等。如乙方蓄意损坏或因疏忽而丢失,应予赔偿。 5.对于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证明等,乙方均须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因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致甲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九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有关知识产权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这些事项均属甲方的财产和权利。 2.对于甲方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遵守,并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属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第三方包括不能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 3.对于乙方因职务需要而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甲、乙双方应确认其全部归甲方所有。 4.乙方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在甲方任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著作权等,其相关的知识归属于甲方(应属于乙方的省份性权利除外)。 5.对于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乙方保证对其正确进行使用并妥善进行保管,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者第三方牟利。乙方承诺,其在职期间和离职后,除了履行职务外,不得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而对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对甲方承诺了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进行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并且,除非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已经实际上公开,否则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6.乙方必须在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返还甲方所有的机密信息和资料及其复印件,并向甲方保证本人不再有任何权力使用该信息或者资料,并申明已退还给甲方该资料和信息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由于乙方未及时归还前述资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而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劳动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应随着其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发生的变化而进行内容上的相应变更。 (2)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经过协商取得彼此的同意后,可以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部分条款。 (4)甲方在双方未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或协议时,调整了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或职务,且乙方自到岗位后一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对该调整采取了同意态度。 2.劳动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解除。 (2)如乙方单方面对本合同进行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并向主管或人事部门呈交辞职书,由双方对乙方的最后工作日期进行协商确定。乙方如在试用期结束前辞职,须提前三日对甲方进行书面通知。 (3)甲方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恶劣情形的,乙方可对劳动合同进行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对劳动合同进行解除,但是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对乙方进行通知,或对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①乙方患病,或者在非因公负伤的情况下,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乙方对工作无法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依法由双方进行退工手续的办理: ①乙方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对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情况严重的; ③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⑤乙方在应聘时向甲方所得提供的资料被查出为虚假的; ⑥乙方与其他单位建立雇佣关系,严重影响了对甲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或者经甲方提出仍拒不改正的; ⑦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方式,使甲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订立了导致本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②甲方宣告破产的; ③甲方决定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资格被撤销的; ④乙方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⑤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10.2.4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解除或终止(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①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因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 ③非因公负伤或者患病,且在规定医疗期间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不足五年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劳动合同在被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6.乙方必须配合所在部门及其他部门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最后的工作日前将所有的工作交接办理完,交接工作包括: ①归还所有代表公司员工身份的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介绍信函、员工信息卡等; ②归还所有公司文件、资料、记录、设备、工具、文具、通讯设备等; ③归还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员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钥匙; ④向继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⑤与财务部门结算所有应付款项、应收款项; ⑥其他根据公司规定必须移交的物品。 交接工作的办理程序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完毕,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楚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因乙方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乙方如在本合同期限内接受了甲方提供的出资培训,或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的,违约及赔偿责任依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办理。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乙方还应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乙方侵占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相应财物,并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乙方所获得的甲方利益不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中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获的不当得利。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现了变更,应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2.双方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中所称“法律”、“法规”、“规章”,若未作特殊说明,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章。 本合同中所称“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说明,均系指除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 5.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乙方确认项 1.劳动合同期内,乙方的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如发生变化,应当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项变更,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依此信息送达法律文书,将视为已经送达。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的同时,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其他附件一起,与劳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理证+MBA研修证+学籍 中国经济管理大学 简要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姓名: 家庭地址: 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双方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在□中打勾选择,下同)。其中前 个月为试用期。 第一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如需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变更,应由双方事先协商。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并与职工协商一致,规定工作时间 第四条 和制定休息休假制度,实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第四条 劳动报酬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实行 (填计时或计件或其他)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元,其余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当月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自付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法规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相关规定,乙方还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甲乙双方都应依法进行。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及时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其他事项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依法制订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乙方如变更了通讯地址,应当于 天内对甲方进行书面形式通知。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其他约定执行 。 甲方: (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file:///C:/Users/Xchy/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jpg职业经理MBA整套实战教程 MBA经理教材免费下载 网址: www.mhjy.net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范本) 甲方(企业)名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企业工会)名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能够和谐稳定,使职工和甲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促进甲方的发展能够持续稳定协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XX省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代人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在甲方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不能比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低。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依法开展的供作持尊重并支持的态度。对乙方对生产经营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听取并与乙方协商进行处理.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乙方对甲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持尊互开支持的态度,依法代表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维护。教育职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使甲方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圆满完成。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方可建立劳动关系。 第七条 进行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变业或终止,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乙方对职工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帮助和指导。使其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川的原则下进行,并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甲方对新招用职工的试用期限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对职工支付工资,必须足额且及时支付,不得拖欠。第十一条 甲方必须以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职工进行工资的支付。 第十二条 方依法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对职工工资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所规定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进行支付;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对职工工资的支付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所规定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进行支付;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对职工的工资须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所规定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进行支付。 第十三条 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职工支付工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对于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职工,甲方应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对其进行工资支付。 第十四条 甲方应保证职工收入随着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同时相应地增长。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实行的工时制为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如工作种类和岗位因其生产特点、工作性质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审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 如甲方由于生产经营而确实需要,在与乙方和职工进行协商后可以对工作时间进行延长,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七条 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有权享有国家所规定的以及甲方所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对国家、××省与劳动安全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建立完善。第十九条 甲方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甲方应就安全卫生对职工进行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活动。 第二十二条 如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执行,且有权批评、检举和控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第二十五条 甲方按有关规定对福利费进行提取和使用,并每年把当年的福利费使用情况报告给职代会。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对集体福利进行改善,使职工的福利待遇得到提高。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职业培训规章制度或使其得到健全,并使其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得到规范。 第八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八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甲方不得把其基本工资降低或者把劳动合同解除。 第二十九条 甲方禁止将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安排给女职工从事。 第三十条 甲方不得把国家所规定的禁忌劳动安排给未成年工从事。 第九章 职工裁减 第三十一条 甲方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所规定情形,确需对人员进行裁减的,应当将此情况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体职工进行说明,并从乙方或者职工听取意见,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人员裁减方案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二条 甲方在对人员进行了裁减后的六个月内,需要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对被裁减人员进行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对被裁减人员进行优先录用。 第十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三条 甲方对职工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按照国家、××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四条 甲方需要处分职工时,应事先征求乙方意见,乙方有权对所认为甲方不适当的地方提出意见。 第十一章 集体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章 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可以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 1.甲方因解散、破产或被兼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合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出现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 在集体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过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因一方过错而对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过错方应当继续对本合同的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此文本为综合性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各用人单位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可以不限于上述内容。双方也可以就工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单项集体协议。 2.文本中所涉及的如不同工作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调整、工资支付日期、休息休假、适合本单位的补充保险和福利等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详细约定。 3.为使集体合同审查工作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用人单位正式签订集体合同前,可将合同文本非正式送劳动行政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正式签订。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将签订后的集体合同报送审查。 4.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可参照本文本执行。 全国Mini-MBA职业经理 双证班 精品课程 火热招生 函授学习 权威双证 全国招生 请速充电
近期报名特权: 本期赠送价值9800元的EMBA学位课程 +微信咨询:122285053 (经理圈邀你加入) 24年品牌教育机构 中国第一代MBA培训单位 课程成熟信誉保证! 你可能准备跳槽或者求职,却为缺少行业经验和专业证书而被用人单位百般挑惕!你可能目前衣食无忧,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因为得不到专业的全新培训而失去竞争的机会和面临被淘汰的危机。美华教育携手中国经济管理大学面向全国举办迷你MBA职业经理双证书班,毕业颁发通用双证书。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专业系列培训项目
学校还开设:薪酬管理师、绩效考核师、企业教练技术、培训总监、微营销管理师、工厂管理(厂长证书)、营销总监、企业法务管理师、市场定位研究员、整合营销策划师、建筑工程管理、金融管理、企业5S管理师、资本运营师、销售总监、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笔迹分析师、医院管理、管理构架师、经济管理师、企业总经理等管理岗位MBA课程。 【授课方式】 全国招生、函授学习(集中面授)、权威双证 我校采用国际通用3结合的先进教育方式授课(远程函授+教学电子光盘自修+专家集中面授辅导在线答疑) 【颁发证书】 学员毕业后可以获取权威双证书与全套学员学籍档案 【学习期限】3个月(允许有工作经验学员提前毕业,毕业获取证书后学校仍持续辅导2年) 【收费标准】 全部费用1280元(含教材光盘、企管辅导、职业生涯规划辅导等全部费用) 【招生对象】 【教程特点】 【考试说明】 【颁证单位】 【主办单位】 【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