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管理传播网 中国经济管理大学 通知:香港公务员考试!没有香港身份也可以考 1.報名資格:只有學位要求,沒有身份要求。 (1)學位要求:持有大學學位(不包括副學士);正在修讀,並將在考試當年或者第二年取得大學學位; (2)身份要求:沒有身份要求,中國公民或者其他任意國家和地區的公民都可以報名。所以,這個考試有除香港之外,還設有全球考點。 (3)但是大部分職位,要求在入職的時候,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2.報名及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香港本地有兩次,非香港本地一次。 另外,國安法的考試自 2025年6月起,全部改網上了,在官網幾乎可以約到任何時段的考試。不過,如果棄考或未通過,系統會設定一個 3個月的暫緩期,之後才能繼續約考。 3.考試費用 全程免費。 4.成績有效期 一旦通過終身有效。 大家也可以結合自己情況分批去考,減少壓力。 有用的官網: 香港公務員考試報名連結: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cre/949.html 香港公務員考試--國安法報名連結: https://www.csbexam.gov.hk/home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在2025年,年中的綜合招聘考試已於2025年6月7日舉行。年終的綜合招聘考試已於2025年9月27日在香港舉行。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年終的綜合招聘考試及紙本形式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亦會在一些香港以外的城市舉行,暫定日期為2025年11月29日。 公務員事務局由2025年5月起推出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於一般職系處招聘中心全年舉行數碼化測試。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詳情如下。請不時瀏覽本網頁以獲取最新消息。
有意投考五個公務員職位人士請盡早報考「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政府於本年9月展開2025至26年度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管理參議主任的工作,招聘已截止申請。應徵上述職位的人士必須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方符合相關的入職條件。尚未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的申請人,須另行報考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數碼化測試),並在指定日期(即2025年11月29日)前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請留意,數碼化測試設有為期三個月的暫緩考試期。如申請人的考試日期為2025年8月 28日,而申請人缺席考試或未能取得及格成績,其暫緩考試期將會由2025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申請人最快只可於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再次進行數碼化測試,即未能於指定日期(2025年11月29日)前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同樣地,如申請人的考試日期為2025年8月28日後但缺席考試或未能在考試取得及格成績,申請人將未能於2025年11月29日前再次進行數碼化測試。有意投考上述職位的人士請盡早參加數碼化測試。 有關數碼化測試的申請方式,請瀏覽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網頁。 9月於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 上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已於2025年9月27日舉行。考試成績已於2025年10月23日以電子成績證書形式透過eproofcseu@csb.gov.hk以電郵向考生發送附有電子成績證書的下載連結。如考生仍未收到相關電郵,須致電(852)2537 6429或電郵至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紙本形式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綜合招聘考試及紙本形式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亦暫定於2025年11月29日在香港以外的七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上海、倫敦、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 有關考試的申請期已在2025年10月3日下午11時59分(香港時間)後完結。公務員考試組會在2025年11月17日前以電郵通知申請人有關詳情。任何更改考試日期/時間/試場的要求將不獲處理。 公務員考試組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有關考試詳情。為免錯失任何通知,申請人須確保其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公務員考試組的電郵,以及定時檢查各收件郵箱(包括垃圾郵件箱、群發郵件箱及雜件郵箱)。申請人如在2025年11月17日仍未收到上述電郵,須立即致電或以電郵方式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申請人應細閱適用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考試的「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申請人須知 」及「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常見問題 」。
申請人如同時報考於2025年9月在香港以及於2025年11月在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考試,並隨後於2025年9月舉行的考試取得綜合招聘考試試卷的最高等級成績,他們將不會被安排於2025年11月在香港以外地區應考同一張試卷。 推出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為配合公務數字轉型,公務員事務局於2025年5月推出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於一般職系處招聘中心(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7樓)全年舉行數碼化測試,讓考生能全年而不是在指定考試日期到試場參加考試。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亦應盡早參加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有關詳情請瀏覽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網頁。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 推行「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電子成績證書」
公務員事務局於2024年11月推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 /專業程度職系)電子成績證書。有關推行電子成績證書的詳情,請瀏覽「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電子成績證書」網頁。
綜合招聘考試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各為45分鐘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和能力傾向測試,目的是評核考生的英、中語文能力及推理能力。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而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則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將不會被安排應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因應有意投考的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公務員職位的要求,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將不會被安排應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因應有意投考的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公務員職位的要求,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及/或中文運用試卷。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持有上述成績的申請人,可據此決定是否需要報考英文運用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與公務員招聘
一般來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需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取得二級或一級成績,以符合有關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個別招聘部門/職系會於招聘廣告中列明有關職位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所需的成績。在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的應徵者,會被視為已符合所有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一般語文能力要求。部分學位元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要求應徵者除具備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所需成績外,亦須在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部分公務員職系(如紀律部隊職系)會按受聘者的學歷給予不同的入職起薪點。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學位持有人仍可申請這些職位,但不能獲得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除非有關招聘廣告另有訂明,有意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先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申請人可報考全部、任何一張或任何組合的試卷。申請人應先確定擬投考職位的要求及被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其他考試成績,以決定所需報考的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與公務員職位元的招聘程式是分開進行的。有意投考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直接向招聘部門/職系提交職位申請。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招聘部門/職系會核實職位申請人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並可能在綜合招聘考試外,另設其他考試/面試。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設有20題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考生須於30分鐘內完成。考生在測試中答對10題或以上為及格,及格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考生日後將不會被安排再次應考任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與公務員招聘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考核公務員職位申請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無論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過往曾否參加《基本法》測試及取得何等成績,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有意投考學位/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申請人,應盡早參加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以確保符合入職條件。 如申請人在遞交職位申請時仍未在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他們仍可作出申請並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測試,但到時仍未取得任何及格成績者將不獲聘用。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並不代表考生已完全符合任何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 除另有指明外,由廉政公署或其他機構非就公務員招聘所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並不適用於投考公務員職位。 有關就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請按此處。
申請資格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申請人必須– (a) 持有大學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或 (b) 將於本學年或下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或 (c) 持有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
考試形式及參考試題
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網上申請系統
申請人須知
在填寫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下稱數碼化測試)網上申請書前,請細心閱讀此「申請人須知」。申請人應列印及保存此頁面的資料,以備參考,直至收到考試成績為止。
申請資格
就以上第(b)類,即將於本學年或下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的申請資格,2025及2026年舉行的數碼化測試的合資格申請人如下:
舉行考試日期 將於本學年或下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的合資格申請人 2025年上半年(即2025年6月30日或以前) 將於2024-25學年(即本學年)或2025-26學年(即下一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的人士 2025年下半年(即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將於2025-26學年(即本學年)或2026-27學年(即下一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的人士 2026年上半年(即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026年下半年(即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將於2026-27學年(即本學年)或2027-28學年(即下一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不包括副學士學位)的人士
申請人如對是否能在某一學年內獲取學位資格有任何疑問,應先向所屬院校確定有關資料。 申請人如未能符合上述申請資格,將會喪失考試資格及/或被取消考試成績。 公務員考試組(下稱考試組)會在考試完成後作抽樣調查,獲抽中的申請人會在考試後下一天收到相關電郵,並須按指示於限期前提供成績單及/或證書副本,以證明其申報的最高學歷/專業資格。未能於限期前提供所需證明的人士將被取消考試成績。
申請方法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與公務員招聘
個人資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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